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三讀通過 炒房最重罰5000萬元
立法院今天三讀「平均地權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案。祭出5大措施遏止炒房,包括限制換約轉售,重罰炒房行為,最高可處5000萬元,增訂檢舉獎金制度、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,且5年內不得移轉。
針對限制「紅單」換約轉售,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,在簽訂買賣契約後,不得讓與或轉售賣買契約與第三人,違者處50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,限期內未改正或進行必要處置,將按次處罰;但配偶、直系、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的讓與或轉售,不在此限。
立法院今天三讀「平均地權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案。祭出5大措施遏止炒房,包括限制換約轉售,重罰炒房行為,最高可處5000萬元,增訂檢舉獎金制度、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,且5年內不得移轉。
針對限制「紅單」換約轉售,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,在簽訂買賣契約後,不得讓與或轉售賣買契約與第三人,違者處50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,限期內未改正或進行必要處置,將按次處罰;但配偶、直系、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的讓與或轉售,不在此限。